【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两股道上跑的车。对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等经商办企业,党纪国法都有明确规定。本专题聚焦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问题,系统解读违纪违规有关表现、离岗后从业限制、以及相关纪律要求等。
【正面清单】
1.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必须从严掌握、从严把关,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
2.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是否取酬、职务消费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应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
3.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包括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等),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者备案后方可兼职。兼职期间要发挥好政治把关、经验指导、业务传授等方面的作用。
4.对参与违法经营活动或为其提供方便的干部、职工,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其中的领导干部要从重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惩处。
5.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其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
6.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医疗等待遇,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结合实际确定,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7.科研人员开展“双创”活动可申请离岗创办企业。离岗创办企业申请应经事业单位批准,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后创办企业尚未实现盈利的可以申请延长1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离岗创办企业期限最长不超过离岗创办企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在同一事业单位申请离岗创办企业的期限累计不超过6年。
【负面清单】
1.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
2.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
3.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
4.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
5.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证券,买卖股票或者其他证券投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投资入股等违规营利活动。
6.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或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
7.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或者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的,该党员干部未按规定纠正。
【典型案例】
1.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曾维宽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012年2月以来,曾维宽以其子名义投资入股煤矿,并长期参与经营活动,构成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曾维宽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经重庆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曾维宽开除党籍处分;重庆市水利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的相关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怀化学院体育学院党总支原书记谭红违规使用学校体育场地为个人谋私利等问题。2013年至2018年谭红利用担任怀化学院体育系(体育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通过利用学校场地对外承接体育赛事、利用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等学校公共资源成立公司承揽业务等方式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谋取个人利益,其中谭红个人违规获利13.6万元。2019年1月,谭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亚和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谷良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经查,自2009年1月至2014年12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刘亚在6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取酬126.6万元。刘亚在经济实体中的兼职情况,未向组织报告,兼职取酬未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申报,严重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和组织纪律。经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谷良在担任院长期间,先后在4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兼职取酬合计人民币152.9万元、港币120万元。汤谷良虽向学校报告了兼职,但隐瞒了取酬问题,还多次持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擅自延长出访时间和更改行程路线,在科研经费中报销其妻子、女儿往返美国机票费用,严重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和外事工作纪律。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中兼职取酬、不得用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不得套取挪用贪污科研经费,中央三令五申,教育部开展过多次治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书记王玲、校长施建军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发生的领导干部兼职取酬等问题未能有效制止并查处,导致学校发生的违规行为长期得不到纠正,造成不良影响负有领导责任。经教育部党组、北京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委员、副校长职务,追缴其违规兼职所得;分别给予王玲和施建军党内警告处分。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汤谷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追缴其违规兼职所得。
4.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李荐国为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提篮子”牟利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和本人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2016年至2020年,李荐国担任娄底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为其妻子马某、胞弟李某某、特定关系人曹某某在医药销售、工程承揽、融资业务等事项中“提篮子”打招呼、提供帮助,伙同3人收受巨额贿赂。2006年至2020年,李荐国与马某违规投资酒业、物业管理、投资管理等多个非上市公司,安排特定关系人曹某某代持股份并担任公司高管,获取巨额利益。李荐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李荐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1年10月,李荐国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5.大同市矿区中医院院长左尚文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4年4月至12月,大同市矿区中医院利用医院日常门诊和住院收入违规为4名工作人员发放补助共计42300元;另外,左尚文还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吃空饷”等问题。经大同市矿区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左尚文撤销大同市矿区中医院院长职务处分,责令退还违规发放的津补贴。
【相关党纪法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
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六)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工作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