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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廉政提示(2017.07.04)
2017-07-04 16:18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7年高校新生入学录取在即,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规范我校党员干部操办子女入学行为,校纪委再次重申如下纪律规定:

   一、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大操大办,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借机敛财;

   二、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邀请和接待近亲属以外人员参加其为子女升学举办的“学子宴”;

   三、严禁党员干部参加(除近亲属外)为入学新生举办的“学子宴”;

   四、严禁用公款(除扶持资助贫困学生外)为入学新生送红包、物品、有价证券及支付相关费用;

   五、严禁动用公车送子女入学,用公款报销子女入学的差旅费。

各党总支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有子女参加高考的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逐人登记备案,并进行廉政约谈,确保不发生违规摆设“学子宴”问题。对无视纪律规定,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同时要严格责任追究,即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同时还要追究其所在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

校纪委举报电话:0456-68422870456-6842288  

       中共黑河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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