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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教师节、中秋节期间廉政提示
2016-09-07 11:31  

各单位、各部门:

2016年教师节、中秋节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做好重要节点“四风”问题高发的防范工作,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巩固治理工作成果。现重申并提出如下纪律规定:

1.严禁以各种名义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等;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月饼等节礼;

3.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4.严禁违反财经纪律乱发奖金、商业预付卡和实物;

5.严禁用公款组织和参与旅游;

6.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事事宜;

7.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8.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摈弃观望之念、侥幸之心,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坚决杜绝违规违纪和不廉洁行为发生。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相关情况的监督检查。现将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1)来信来访接待:监察处(综合楼402405室);

2)信访举报电话:0456-684228768402576842288

3)信访举报电子邮箱:hhxyjcc@163.com

中共黑河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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