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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特邀纪检监察员的通知
2015-05-25 15:5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为了增强纪检监察队伍的监督职能,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力度,提高监督能力,经学校党委研究,拟聘请兼职纪检监察员5-7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员条件

1.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观点武装头脑、充实思想,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素养;

2.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时俱进,有创新精神;

   3.关心学校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具有较丰富的教育、行政、党务或纪检监察工作经验。

二、推荐人员范围:

我校现                    任专家         教授、青年教师、党政勤工作人员、民主党派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学生代表。

三、推荐聘任程序

1.兼职监察员的人选由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推荐。

2.监察处汇总推荐人选,报校党委审定后正式聘任。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推荐一名兼职监察员。

2.推荐兼职监察员单位需填写《兼职监察员推荐登记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530日前报监察处。

附件:特邀监察员推荐登记表

附件【特邀纪检监察员推荐登记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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