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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毕业季廉政提示
2014-05-27 00:00  

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

2014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节俭、文明祥和的育人氛围,现就加强2014届毕业生离校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提示如下:

一、各级党组织要把毕业生离校期间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廉政教育,重申关于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广大教职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各种名义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等;不得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良好风气,坚决抵制奢侈挥霍、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保持艰苦奋斗和清正廉洁的本色。

三、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格要求、教育、监督下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四、纪检监察部门将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对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现将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1.举报信箱:综合楼1楼行政办公区天井处;

2.电子邮箱:HHXYJCC@163.COM

3.举报接待办公室:监察处办公室(综合楼303、401室);

4.举报电话:6842287、6842288

中共黑河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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