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室是纪检监察处的下属机构,在处长和主管副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1.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监察对象正当行使职权;
2.受理调查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保障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3.受理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查处违反政纪的案件,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4.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廉政勤政教育,实施工作效能监督;
5.参与学校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6.协助国家司法机关、监察机关开展有关工作;
7.完成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应当由监察机构履行的其它职责;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